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讯:2月24日,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招标公告,据公告显示,招标的五个光伏电站分别为:广西西江环境能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那吉光伏电站(10MWp)位于广西百色市田阳县那坡镇那吉航运枢纽;广西西江环境能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滩面光伏电站(25MWp)位于广西玉林市陆川县滩面镇滩面村;广西防城港西江能源有限公司栏沙光伏电站位于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栏冲村,一期40MWp光伏电站,一期续建20MWp光伏电站;广西象州航桂能源有限公司丰收光伏电站位于广西来宾市象州县马坪镇和石龙镇的丰收水库上,一期60MWp光伏电站,二期20MWp光伏电站;广西田东西江能源有限公司里拉光伏电站(30MWp)位于广西百色市田东县祥周镇新洲村。
招标项目名称: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
招标及合同编号:XJGFGCBF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属项目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招标人下属项目公司5座光伏电站具体情况如下:
①广西西江环境能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那吉光伏电站(10MWp)位于广西百色市田阳县那坡镇那吉航运枢纽。
②广西西江环境能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滩面光伏电站(25MWp)位于广西玉林市陆川县滩面镇滩面村。
③广西防城港西江能源有限公司栏沙光伏电站位于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栏冲村,一期40MWp光伏电站,一期续建20MWp光伏电站。
④广西象州航桂能源有限公司丰收光伏电站位于广西来宾市象州县马坪镇和石龙镇的丰收水库上,一期60MWp光伏电站,二期20MWp光伏电站。
⑤广西田东西江能源有限公司里拉光伏电站(30MWp)位于广西百色市田东县祥周镇新洲村。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人下属项目公司五座光伏电站,即那吉光伏电站(10MWp)、滩面光伏电站(25MWp)、栏沙光伏电站(一期续建20MWp)、丰收光伏电站(二期20MWp)、里拉光伏电站(30MWp)。
4.服务内容
投标人主要负责如下内容(但不限于):光伏电站的运行值班、监盘、巡视;设备定期检查、检测及维护;设备故障维护、维修及更换;光伏组件清洗;电站区域红线范围及送出线路塔基范围内藤蔓、杂草、树木的清除工作;日常运维及设备故障检修时所须发生的辅助材料及易损易耗材料采购;运行维护所须的劳动及办公用品采购;电站发生停电事故紧急处理及设备抢修情况下所须的人力及工器具;日常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数据分析、报表统计等工作台账;投标人必须按项目业主的光伏电站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国家电力行业相关规定以及行业主管单位管理要求进行有效运维,保证各电站安全运营,确保电站的上网电量及发电效率。
注:除包含以上范围外,还包含其它正常运行、维护、检修所需完成的内容。
5.合同的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书面签订运行维护主合同;根据主合同约定条款和各电站的运维服务时间安排,招标人下属项目公司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子合同。
6.合同期限
主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子合同执行完毕止。
子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二年。
7.投标人资格及人员要求
7.1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具备承担本项目运行维护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及以上;
(3)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4)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信息。
7.2财务要求
(1)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年至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2)投标人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7.3业绩要求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完成累计装机容量不低于20MWp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的业绩或独立完成累计装机容量不低于MWp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安装业绩。
7.4人员资格要求:
(1)站长具备有电力行业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以上,持有有效的电工(高压)上岗证。
(2)运维人员持有有效的电工(高压)上岗证。
7.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7信誉要求
(1)年1月1日以来未有在招标人所实施的项目中因质量、进度等原因而被招标人约谈、处罚;
(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未有在招标人或所属子公司项目中存在违法分包的情况;
(3)未有在招标人或所属子公司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主动放弃中标的行为。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发售,实行匿名方式。
8.2投标人于年2月24日起至年2月28日止,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00(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国际港务大厦9楼室李女士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付款证明(不提供发票)。
8.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元,售后不退。需要以个人名义存入以下账户(报名人居民身份证与银行转帐的个人帐户名应为同一人,且不能以单位名义存入,不收取现金,否则将被视为报名不成功):
开户名: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盟商务区支行;
帐号:552060。
8.4招标文件领取:
(1)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国际港务大厦22楼室苏女士处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
(2)疫情期间,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取得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银行电子回单扫描件、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所报名的项目名称、收件人邮箱及个人联系方式发送至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