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僚主义一景阳奉阴

提起“红头文件”,人们的印象一定是严肃、权威的,容不得半点草率和马虎。关键的地方,若错了一个字,就可能带来预想不到的后果……。但是日前,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给忻州各县(市、区)印发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工作方案的“红头文件”却出现了一个令人不解的错误:“红头文件”的印发时间为年6月25日,而文件要求工作方案的时间安排为年6月10日至7月10日,出现了印发文件时,时间已经过去一半的情况。文件中方案要求24小时上报险情、登记,问题是下发文件时已经过去半个月时间,在没有收到文件情况下,县里向市里上报情况了吗?没上报算失职吗?上报了只能是造假了。

这个未“出生”就已经开始实施的“红头文件”,确实有些“雷人”。它首先损害的是“红头文件”本身的严肃性、权威性,其次它损害的就是文件制定、实施部门的公众形象。

这样的“红头文件”权威吗?严肃吗?

让我们回顾一下文件产生的背景:

6月10日,代县聂营镇大红才铁矿发生透水事故,6月11日省委书记林武赶赴代县聂营镇大红才铁矿透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处置工作。在临时救援指挥部召开全省安全生产专题电视电话会议。林武强调,认真调查事故原因,依法按规追究责任。开展安全生产以及其他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为了落实省委书记从严狠抓安全生产和安保维稳各项措施落地的落实,山西各地开始大规模安全检查。这次检查,基本上都是实打实、经得起检验的。但是,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6月25日印发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工作方案的“红头文件”时,却出现安排已经过去半个月的工作,这是明显的阳奉阴违、造假。

如此应付式印发“红头文件”,并非只是工作中的单一不认真行为,其更像是平时整体工作不力的集中爆发,就是习惯成自然、造假成惯性。平时不是实事求是、埋头苦干,实实在在地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而是虚头巴脑、光说不练。但凡有检查工作将至,只好铤而走险以造假来应付。可以说,平时工作造假有多严重,应付检查造假就有多疯狂。让我们看看忻州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业绩”:在省里的多项专项工作排名中都靠后,两次被省里通报点名批评,因为服务市政府改善忻州城区人居环境和民生工程(遗山公园等)不及时,甚至受到自己的上级“北京局”通报批评。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由于主要工作上拖拖拉拉,已经影响忻州市各县(市、区),特别是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成效。、年省里2次下发推进土地整治项目通知,要求年底必须完成,但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到年9月才开始推动,再一次在全省排名靠后。

这同时也提醒我们,根治检查造假,首当留意的,就是那些在实际工作中,工作作风华而不实,言行不一的人。这样的人遭逢检查,定会动注水造假的脑筋,定会以谎圆谎、以欺骗掩饰欺骗。还当警惕那些热衷于标签式口号喊得震天响、工作文件连篇累牍,实际上却假作为、不作为的人。工作若此,在检查中不造假才怪!

从忻州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业绩”不难看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依然相当严重,甚至发展到了被上级部门严厉批评后,依然继续阳奉阴违、造假。如此行径,动力何来?为何丝毫不惧行为暴露?这值得人们深思。

检查是一种有效、必要的工作方式,注定还要作为检验工作的常规化手段存在下去。检查工作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若检查方有意无意地做样子、敷衍塞责,就会助长被检查方的造假行为。若被检查方应付检查造假成常态,则就等于无形中消解了检查的意义与价值,检查难免沦为一场大家彼此心知肚明的作秀。

平时工作中的拖拉属于官僚主义,应付检查的造假从本质上说属于失职渎职行为。杜绝执法部门的造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

可以说,这样阳奉阴违、作秀式造假行为不除,日常工作以及对工作的检查,均无真实性、严肃性可言。此风既长,还会影响政风政纪,影响世道人心及诚信社会建设,实不能等闲视之。您说呢?

(来源忻州生活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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