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人民法院南靖一女子为了离婚能多分

夫妻双方感情不合闹离婚,但为了在离婚时多分财产,妻子竟然串通自己舅妈,利用银行交易平转账留痕的方式,让舅妈提起虚假诉讼,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两人不但没得逞,还被法院罚了款。近日,南靖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起虚假诉讼案。

年1月,张某芳和张某彬结婚。年开始,两人便因感情不合,分居后闹起离婚。

就在双方决定离婚后,张某芳和张某彬夫妻两人突然收到了一份法院寄来的起诉书。丈夫张某彬一下傻了眼,妻子张某芳不知什么时候向她舅妈借了30万元。

案件审理期间,经办法官发现原告张某华是张某芳的舅妈,其舅妈没有工作,家庭收入一般,不具备出借大额资金的能力,更蹊跷的是,银行转账记录的汇款人全部都是女方的亲属。随后,经办法官对借条落款时间,汇款记录进行了一一比对,反复审查论证,发现各方陈述不一致、陈述不清及陈述前后相互矛盾,最终判断本案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原来,张某芳为了能够在离婚时多分割共同财产,便与舅妈张某华串通,捏造自己跟舅妈借款30万元,全部用于装修丈夫房屋的假情况,并利用银行交易平台,由张某芳代其舅妈张某华存款后,由张某华再转款给张某芳,然后收款、取现、再存款、再转账的循环方式,或通过张某芳其他亲属转款给张某华,再由张某华转款给被告张某芳的循环方式,来获取转账凭条,制造双方借贷关系的假象。

最终,南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判决驳回原告张某华的诉讼请求,并依法对原告张某华、被告张某芳分别处予罚款各元。

供稿:南靖县人民法院魏明东、苏棣华、陈伟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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