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廖建书李玉

廖建书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李玉、赵福等4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由百色市公安局田阳分局侦查终结后,移送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检察院已向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被告人廖建书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廖建书、李玉、赵福、黄繁华、黄家乐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持凶器随意殴打、追逐他人,造成一人轻伤二级,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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