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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第1号通告
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月27日(含)以来有泉州市旅居史的,应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实施“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频次为前3天2次检测、第7、14天各一次。前7天除了外出核酸检测外,严格足不出户;后7天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点对点”出行、上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外出检测时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就近选择检测点。抵靖已超14天、未曾核酸检测的,必须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二、全县各类公共场所、营业场所经营管理者必须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设置健康防控岗,严查“三码”,即:扫场所码、验健康码、查行程码,严格执行戴口罩、测体温、一米线和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措施,一经发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泉州市入靖人员,应立即报告属地乡镇。三、严格控制大型会议、大型展览、大型培训会、大型考试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严禁一切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特别是严禁举办线下的校外培训班。四、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等涉疫信息,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南靖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年3月17日
来源:县疫情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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