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田阳县纪委始终把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作为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工作,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严查快办。
注重部门协调联动。纪委牵头协调财政、审计、农业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历年的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组深入有关部门、乡镇、村、农户、项目实施现场,采取查阅账簿、入户走访等方式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交由县纪委作进一步调查核实。
注重问题线索收集。推行公开接访、领导接访、带案下访和重点约访等“四访”活动,把公开联合大接访作为收集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来源的重要渠道。同时,强化扶贫领域政策宣传,通过发放惠民政策汇编手册、传单,使群众心头都有了一本“明白账”;通过投放举报箱、开通电话举报专线、网站举报等形式,使群众在发现自身享受的扶贫资金被克扣后举报有“门”。自年以来,我县共收集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件。
注重严肃查处曝光。田阳县对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据统计,自年以来,我县已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90件9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我县还对坡洪镇乐上村党支部原书记韦振朝贪污农村危旧房、茅草树皮房改造农户补助款等一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
注重“两个责任”落实。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听之任之、影响恶劣,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如巴别乡纪委因存在查处扶贫领域案件不作为、瞒案不报、压案不查问题被全县通报批评;坡洪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周某某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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