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田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岗位:编制外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4名;
主要职责:在检察官带领下开展事务性工作,负责记录、收转、登记案件,校对、印制法律文书,录入、复印、保管、整理案件材料,装订案卷、归档,以及完成检察官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9月1日至年9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法学、中文(汉语言文学)、文秘、计算机;
5.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具有C1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者优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从事检察院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9月12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通过田阳县敢壮山网、田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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