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类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吃的食物,其肉质非常鲜嫩,富含蛋白质和多种营养元素,不论是煲汤还是红烧都非常美味。但最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通告,查出了三批不合格的鱼,具体情况咱们来一探究竟。
广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百色城东大道店销售的“福寿鱼”,磺胺类(总量)检验结果为.9μg/kg,标准值为≤μg/kg,超标2倍多。田阳县安智珍水产品摊销售的“淡水鲈鱼”,磺胺类(总量)检验结果为.5μg/kg,标准值为≤μg/kg,经检验超标2倍多,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防城港市港口区金海市场活海鲜行庞桂娟销售的“红鱼”,氯霉素检验结果为.0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
磺胺类和氯霉素大家可能不太熟悉,下面简单给大家科普一下:
磺胺类药是一类广谱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养殖环节未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超量使用可能导致残留超标。磺胺类药物在体内作用和代谢时间较长,长期食用磺胺类药物超标的鱼肉,可能引发泌尿系统、肝脏损伤。
氯霉素则属于抑菌性广谱抗生素,根据农业部规定,氯霉素在所有食品动物中不得检出。鱼肉中检出氯霉素主要可能是由于养殖过程中为了防止疫病的发生,使用氯霉素导致鱼肉中氯霉素残留。长期大量食用氯霉素残留可能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
鱼类平日里在吃的时候,一定要选择购买鲜活的,生命力比较顽强的,而且在烹饪之前要把鱼的內腹清理干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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